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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疫情结束后最想离个婚? ——离婚必读的法律知识

2020-02-21639


最近微博上有个热搜话题:“疫情结束后你最想做什么?”,意料之中看到这样的回答——“马上离婚”,甚至有民政局的朋友称“现在民政局接到的电话十个有八个是问什么时候可以离婚的”,疫情和离婚有什么关系?

最近一段时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大家被迫在家“隔离”,本以为这是一个难得放下工作、可以好好休息、享受幸福时光的时刻,但经过一个又一个14天的朝夕相处后,家庭矛盾急剧增加,彼此也逐渐相看两厌!这场疫情如同一面照妖镜,不仅照出人间百态,也照出了婚姻的真面目。感情好,疫情结束后会彼此更加珍惜;感情不好,疫情结束就会一拍两散。



一  准备离婚了,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省时、快捷、经济。一般来说,如果材料准备齐全,半小时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比较严格,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各种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否则,民政部门不予办理离婚手续。

(二)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是指男女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一般会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男女双方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依法制作民事调解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子女抚养等作出离婚判决。


二  准备离婚了,孩子归谁养?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的子女,父母仍然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以母亲抚养为原则,最高人民法院亦就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进一步提出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

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三  准备离婚了,哪些财产可以分?

(一)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关于如何理解“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得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规定: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以上财产可以认定为“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 夫妻一方财产

除夫妻之间另有书面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就无法要求进行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以下财产是夫妻一方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四  准备离婚了,哪些债务需要还?

正如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婚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担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亦为夫妻共同债务。

以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3)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

(4)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


五  准备离婚了,需要准备什么?

(一) 协议离婚

1、离婚协议书

2、身份证

3、户口本

4、结婚证

5、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特别提醒:离婚协议书一经在民政局登记备案,即可生效。除非能证明一方存在欺诈、胁迫,否则单方很难更改。

(二) 诉讼离婚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离婚案件对律师、法官都是一个大挑战,这个时候证据显得尤为重要,如果你想疫情结束马上离婚,那么一定要准备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1、证据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保证书”、“悔过书”,短信、邮件、日记、微信或QQ聊天记录,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邻居、村委会、物管人员等证人证言,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的证据等。

2、争夺抚养权的证据。例如:工资证明,学历证书,身体健康状况,长期带孩子的证据,离婚后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

3、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例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银行卡账号及开户行,持有股票的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账号,车辆行驶证、车牌号,作为公司股东的工商登记情况或出资证明,对夫妻财产有约定的还需要准备书面协议书等。


民间俗语称“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我很想劝说那些想要离婚的人“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但根据办案经验来看,想离的婚,早晚都会离的。既然如此,我只想劝那些想离婚的朋友尽可能把婚离得专业些,正如结婚不是结束而是新生活的开始,离婚也不是结束,它承接着未来。

北京尚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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