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卫
专职律师、业务专长 保险纠纷、继承纠纷、婚姻纠纷、合同纠纷、房地产建筑工程、劳动争议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事务。
刑事诉讼 陈某某危险驾驶罪案、王某某故意伤害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民商诉讼 张某某兄弟继承案。涉案金额200万元。原告手握公证遗嘱,扬言必胜。本律师代理被告方,经过努力,公证遗嘱被判部分无效,为被告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候某某与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案。保险公司以格式条款侵害原告合法权益,经工作,为原告挽回了98%的经济损失。 宏某公司与京某公司买卖合同案。本案判决后,京某公司拒不执行判决,经工作,法院对京某公司进行现场查封,迫使京某公司履行判决义务。 代理李某某与田某某房屋买卖合同案,法院驳回田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非诉业务 财产保险的前期设计、投保、承保、理赔事项的全流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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